民进昆明市委年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5.44万元,其中,安排因公出国(境)费0万元,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.84万元,公务接待费0.6万元。 2016年“三公”经费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了1.04万元,主要是2016年比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1.04万元。 “三公”经费口径说明 一、“三公”经费: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,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“三公”经费,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(境)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。其中,因公出国(境)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(境)的住宿费、旅费、伙食补助费、杂费、培训费等支出;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、燃料费、维修费、过路过桥费、保险费、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;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(含外宾接待)支出。 二、“三公”经费预算数:指市级各部门(含下属单位)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(境)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、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(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)。 民进昆明市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明细如下: 1、因公出国(境)费 2016年民进昆明市委出国(境)经费预算0万元,与2015年预算一致。 2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民进昆明市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4.84元,其中:购置费0.00万元、运行费4.84万(含0.8万元车辆保险)元,比2015年预算减少1.04万元。主要用于保障日常的公务用车、社会服务及课题调研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、维修费、过路过桥费、保险费等支出。 3、公务接待费 2016年民进昆明市委公务接待费预算0.6万元,与2015年预算基本一致。主要用于接待各地民进组织来昆调研、考察等活动产生的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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